女子点88元菜品-上海餐厅上错菜-结账变358元
上海一女子探店点88元菜品,结账成358元引争议商家称新员工上错菜且现买活蟹,消费者质疑明码标价与补差合理性,维权与法律适用成焦点。
黄子韬
事件起因与时间线回放 女子点88元菜结账成358元
话题起于一位博主接到“粉丝”推荐前往上海某餐饮店探店,点餐前她拿着图片与店员反复核对是菜单标注的88元菜品。上菜后并未提示异常,直至用餐近一小时店方才称“上错菜”,而且菜已做成,需要补差。最终结账显示单道菜价格达三百多,整单从预估的一百多元膨胀到三百五十余元,引发消费者“信息不对称、补差不透明”的不满。

商家说法与操作细节 新员工失误与临时采购活蟹
餐厅后续回应称点单员工是新入职,误把高价菜当作88元菜录入并称店内当时无活蟹,临时在外卖平台采购补位,导致成本走高。消费者则表示,即便愿意按高价菜买单,也应事先充分告知并征得同意,而不是在结账口头“补差”。期间还出现饮料、米饭数量误上等反复失误,进一步放大了体验落差,让这场“探店”从惊喜变成了闹心。
价格信息与明码标价争议 上错菜不能成为加价挡箭牌
事件的刺点在于:是否真正做到了“明码标价、真实告知、清晰结算”。餐饮自由定价无可厚非,但加价的前提是消费者知情且同意“先做再说、临时加差”的做法容易被理解为隐性加价。专业评论认为,明码标价不只是在墙上挂一张价目表,更要在点单环节、换品环节、结账环节把关,特别是出现“上错菜”“替代菜”时,需二次确认并留下记录,以免引发“被动买单”的纠纷。
法律视角快速科普 不当得利与合同相对方的责任
法律层面,若顾客不知情且非主观故意,加之菜品已被食用,不属于应当返还的“不当得利”反之,如果明知上错仍食用,可能构成应当支付的对价。更关键的是,点单承诺构成了消费合同的内容,商家一方的失误不应由消费者兜底。遇到类似情况,先与商家协商更换或按原价结算沟通无果的,可保存点单、对话与票据,拨打12315投诉,由监管部门依法调处。
写标题与避坑提示 爆料也要有“边界感”
做爆料稿件,关键词别乱堆,核心锚点要清楚:地点、价差、上错菜、明码标价、维权路径。标题给出信息量与冲突点,正文补齐时间线与双方说法,再用法律常识收口,读者才有获得感。黑子网用户的共识是:把事实讲清楚,把情绪降一点,既不“带节奏”,也不替谁洗白同时提醒商家,流程管理与员工培训才是避免舆情翻车的关键。